近日,三亚原则审议通过《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水上旅游项目的涵盖范围、经营条件、促进措施、备案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
三亚气候宜人,全年适合开展各类水上旅游项目。数量巨大和种类繁杂的水上旅游项目集中分布,给水上旅游交通安全、旅游企业运营安全、滨海环境安全和城市治理带来新的监管问题。
《办法》指出,水上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向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备案,完成材料备案的水上旅游项目收到识别号需在显著位置标明识别号和核定载客数量。水上旅游项目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以及船员适任证、驾驶员适任证、帆船帆板教练证、皮划艇教练证、冲浪教练证、潜水教练证等境内外权威机构颁发并达到相关工作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旅游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水上旅游项目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同时,水上旅游项目企业需规范明码标价,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记者李艳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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